2010年5月8日 | 标签: ,


邓丽君


    由此上溯至三十年前,也就是一九八零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之后的第一个春天。


    春天到来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些被叫做“阿飞”的男女青年,男的长发,女的也长发,标准装束是大尖领花衬衫加喇叭裤,其中比较牛B的还配置了一副商标未拆除的蛤蟆镜。这些被叫做“阿飞”的青年人,基本上是成群出没,而且其中一个人一定肩扛或手拎一台made in Japan的四喇叭立体声收录机,sanyo居多,偶有sony,喇叭里传出的是被叫做“靡靡之音”的一个女声,那个声音的主人叫做邓丽君。


    好吧,我承认,那时候我很想成为一个“阿飞”,但是无奈年纪太小,大哥大姐们不肯带我玩儿,只好在盼望长大的少年里遥想十七岁以上的春天。


    好吧,我承认,我经常尾随在那些阿飞哥阿飞姐们的身后,主要是想听清楚那个叫邓丽君的女人唱了些什么。邓丽君的歌声无疑迷惑了我这个少年的耳朵,并且让我少年的身体在听到那歌声的时候经常酥麻。许多年以后,我还记得我当年在日记里写下的一句话,说邓丽君的歌声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我感觉“就像一根羽毛柔软地撩拨着我的心”。


   八十年代末的春天,一个夜晚,邻居老二很神秘地把我呼唤到他家,炫耀地指着他房里赫然摆着的那台sanyo四喇叭,还有几盒叫做《岛国情歌》的卡带,封面上甜美地微笑着的,正是邓丽君。老二得意地告诉我,四喇叭和邓丽君是他那位吹笛子的著名二叔去香港演出带回来的。那是一个让人激动的时刻,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更让我激动的是,卡带里有歌词。一边听着邓丽君的“靡靡之音”,一边对照着繁体字的歌词,我终于实现了我的那个愿望。


    那时,我很感谢我娘,是她老人家用五十年代版的苏联故事做我的启蒙读物,让我得以在阅读繁体字的时候毫无障碍,并且可以在看懂《岛国情歌》每一首歌词的时候,平衡老二拥有四喇叭和邓丽君给我带来的嫉妒和失落感。很显然,老二是不愿意也不可能把四喇叭和邓丽君借给我的,我能从他家带走的只有印着歌词的卡带护封。但这已经足够幸福了,因为在这个春寒料峭的夜里,我可以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小屋里,在歌本儿上把繁体字的“邓歌”翻译成简体字,——那时候,很多少男少女都有一个歌本儿,上面抄着自己喜欢的歌词。


    接下来的日子,是一段忙碌的时光。除了不得不上的学之外,每天都以一起写作业的借口去老二家听邓丽君,一边听一边对照着歌词学唱。感谢上天以及爹娘赐予的天赋,不到一个星期,基本上就学会了《岛国情歌》一至六集中的所有歌曲。只是那一个星期的作业我没交过,为此被老师罚过站、赶出过教室,但我不以为然,因为站在教室的角落或者门外的时候,我听不见老师的讲课声,心里只回响着邓丽君的歌声。按照当时的说法,我中毒了。


    人是贪婪的,仅仅拥有歌词是不够的,就算把一首首岛国情歌唱得滚瓜烂熟也是不够的,毕竟那不是邓丽君的声音,不能像一根羽毛柔软地撩拨我的心。于是,拥有邓丽君就变成了一个梦想。那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录音机家里倒是有,但不是轻巧的日本造四喇叭,而是笨重的台式大盘机。我能想到的办法,是对录,而对录需要一枝麦克风,这不是随便就能搞到的装备。值得庆幸的是,我所在的大院是一个文艺大院,麦克风只要找总是可以找到的,只是过程有些曲折,而且要付出一些代价——要帮提供麦克风的叔叔录制一套《岛国情歌》。这个交换条件,一直持续到两年后我自己拥有四喇叭之后。


    那时的暑假,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是一个属于邓丽君的暑假。歌词在孩子之间传来传去,很多人的歌本儿很快用光,而随着交换范围的扩大,磁带也越来越不够用,我甚至用邓丽君偷偷抹去了爹娘的一些资料。只是我们不可能像阿飞一样扛着四喇叭满大街炫耀,不是不能而是不敢,因为十一二岁的一帮孩子如果公然扛着四喇叭上大街,结果可能是四喇叭被阿飞抢走,那无疑将是一场灭顶之灾,毕竟那东西叫“大件儿”,如果没了,只能在爹的手下皮开肉绽眼泪横飞。好在我们有暑假,好在白天爹娘都不在家,然后,就出现了这样的景象——十几二十个半大小子半大丫头或坐或站,人手一本抄来的歌词,在邓丽君的“靡靡之音”中轻声地齐唱。这景象,如果被家长或者老师看到,他们会惊叹,也会毫不留情地阻止一群未来阿飞的诞生。


    后来反对资产阶半夜凉初透级自由化了,邓丽君、喇叭裤都在反对之列。后来,还出了个叫李燕杰的所谓青年导师,在他的演讲里义正词严地批判《何日君再来》是汉奸歌曲。后来,有一本叫做《怎样鉴别黄色歌曲》的书出版了。然后,我惶惑了,——因为在对照检查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被资产阶半夜凉初透级思想腐蚀了,但是,邓丽君的歌的确是好听啊,不仅仅是那些旋律和歌词,还有那吁气如兰的甜美声音,像一根羽毛柔软地撩拨着我少年的心,“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一个那时十一二岁的孩子真的无法判断,只能藏起歌本儿藏起磁带藏起歌声,但在少年的心底那歌声无法磨灭,独自走在路上或者独处的时候,“小声哼哼还得东张西望。”


    然而,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邓丽君终于不是资产阶半夜凉初透级的了,她也属于我们这些普罗大众,书店的柜台里堂而皇之地摆上了翻版或者盗版的邓丽君,那所谓的气声唱法也在中央电视台出现并且迅速流行开来,虽然有争议,但是挡不住人们的喜欢。


    后来,窗子打开了,邓丽君就不是唯一了。我们接触了台湾校园歌曲、西方的摇滚以及更多种类的音乐,我们有了新的偶像,有了新的钟爱。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邓丽君在我们心里永远是一个无法抹去的深刻痕迹。


    好吧,我承认,我有很多不同版本的邓丽君唱片。直到今天,见到新出的纪念版、数码修复版、DVD版,我仍然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听,而且不由自主地哼唱,在那歌声里很多过去的记忆会清晰地浮现出来,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已经逝去的岁月。


    那个带给我们一个新世界的人,那个给我们留下无数记忆的人,离开我们已经十五年了。那一年,她只有42岁,正是风姿绰约的成熟之年;那一年,我十七岁,还没有像现在这样能够掩饰自己的情感,我记得听到那条新闻的时候我哭了,不仅仅为邓丽君,也为自己,刚刚上大学,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往后的日子怎么对自己交代”,还不知道自己会成为今天这个宠辱不惊没心没肺的样子。


    斯人已去,留下的只有留存于我们心中的美好记忆,而那个真实的邓丽君,又有谁在意?又有谁记得她所经历过的那些风风雨雨?而她,确实如诗人所说的那样,有的人死了,她还活着,在那些歌声里,在我们的记忆里。“群众把她抬举得很高,很高”,从来不需要特意想起,但是永远也不会忘记。


    三十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春天,那些曾经的“靡靡之音”已经深刻在我的心里。每当听到邓丽君的歌声,哪怕只有只言片语,那些旋律、那些歌词,甚至每一首歌的前奏间奏小过门儿,都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仿佛已经成为了我自己的一部分。


    三十年后,我依然喜欢邓丽君的歌,但我并没有成为一个资产阶半夜凉初透级分子,也不会再因为孰对孰错而感到惶惑,我行我素,喜欢就得。“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真的,就是这样。


2010年4月29日 | 标签: , ,


——你说樱花能听得见我们的约定。


——我该是天真的相信还是委婉的拒绝呢?


——亲爱的,当我无法抉择时,你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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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记忆里还是犹新的放映出我们在樱花树下的烂漫,如同一直都未停止的电影。


    小时候一起信仰樱花的传说与那种浪漫情怀,现在已将可望不可即的信仰变成美好而无法去相信的现实,像是丑小鸭转眼之间就变成佳节又重阳人人都赞叹的白天鹅。


    那么你该知道,曾经那段被时光刻痕的脚印是跌跌撞撞之后再向信仰作为目标而坚强的站起的努力。


    为了我们的约定,我们付出的有多少呢?


    把曾经所流下的泪水,当作今后光辉的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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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双手抱着冰冷的脚蜷缩在孤寂的角落,手指间紧握着你年少时送给我的一片樱花瓣,白里透红的花瓣还写下你秀丽的留言:以后我们要一起看大片大片的樱花,好么?”


    “好么?”你稚嫩的声音随着一阵枫轻飘飘的在耳边响起。


    我该如何去回答者中未来而未知的承诺呢? 嘴巴顿时闭塞,像是忽然坏掉的机器,无奈便成了唯一的表情。


    没有勇气坚决的回答未来的未知,因为害怕达不到承诺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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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你知道我的心是如何脆弱。如同即将支离破碎的水晶球。


    樱花树下,你白皙的手慢慢的放到我心灵的位置,另一只手抚摸着我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我会把你的心愈合成一个闪亮完整水晶球的。因为你是我生命中唯一一个让我心动的玻璃球。”


    因为你是我生命中唯一一位最理解、最在乎我的人。所以这颗破碎的心也会为你而留。
 
    我是一个褐色的核桃,剥掉坚强的外衣,存留下的只是布满纤细复杂的白色经络的脆弱核桃仁。


    多少陌生的过客将我无情的吞没,我能感受到有个人将我轻轻的拾起,轻轻触摸我坠满悲伤的灵魂。


    悲伤用糖果纸的绚丽掩盖,你却能体会阳光下的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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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你说的每句安慰我内心的悲伤的话语,你做的每个植入我灵魂的痛楚的动作。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一直都是记性不是太好的人,但却那样深刻的将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刻骨铭心。


    我愿意用我全部的记忆把你刻在我心灵最深处。


    你是上天派你来当我的守护天使么?你是前世一直被我手指间牵着红线的那个人么?


    也许上帝给我最大的礼物,便是将你的心与我的心叠连在一起,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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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很习惯的牵着你的左手,踩着阳光洒下斑驳的剪影一直往前不断的走着。


    像是为曾经跌跌撞撞走过做着一次精致而完整的回首,然后再面对未知的未来与叵测的命运。


    走过过往颠沛的生活,流离失所的流浪。走过我们携手一起悲伤度过的青春。


    走到天涯海角的地方。走到海枯石烂的深浓。走到白头偕老的生命。走到樱花开放的烂漫。走到伤花怒放,鲜草发芽。


    阳光刺眼的光华烧疼了我希望的瞳仁。


    右边的安全感,左边的海誓山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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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依稀记得我们在单车上穿越而过的青春。正如过客在我们生命中擦肩而过的朦胧时光。


    风轻悠悠的吹过我单薄的衣服,划过你纯白无暇的脸颊。 那样飘柔如扬琴叮叮咚咚的乐声。让人生心陶醉。忘却脑海中的重重萦绕的烦恼。


    你永远是最懂我的。在我抱着膝盖一边回忆一遍悲伤的哀叹时。你就会很习惯的牵着我的右手在白色透明的单车里遗忘一切。就像我很习惯的牵着你的手在碎片中行走。


    我们都是彼此依靠的流浪孩子。流离失所的内心唯一的牵绊就是彼此相濡以沫的心灵。


    十八岁的单车青春,停留在流浪岸边的朦胧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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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那个明媚的午后,风像以前在单车上吹过的清幽,抚摸着华润的皮肤,拂过你单薄的白色衬衫。


    我送了你一个青色的狗尾巴戒指。于是你戴在了无名指上。


    我能感受到你的眼泪在激动的心情下大滴大滴的往下落。


    你永远知道我需要的一个怎样的幸福。


    我默默的许下心中的愿望:永远能够与你幸福的生活。


    我能明白永远的意义,我能知道永远是需要多大的代价去换去。但是我愿意,即使我曾经是一度的不相信。


    樱花瞬时在浪漫的愿望下一齐怒放。如同一直都未停止的电影。


    狗尾巴草戒指,幸福很长,不朽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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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樱花的花语:生命、浪漫的幸福 、一生一世永不放弃,一生一世只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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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6日 | 标签: , , ,


    4月15日下午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捐款2000万现金、1000件羽绒服、1000件被子支援玉树。今天从西安发出。 

    玉树,很美的名字,位于青藏高原腹地,字字美如画,我曾经几次踏上过那边土地。但是如今却和人间炼狱想来也差不了多少,那么多人一天之内无家可归,一无所有。虽然千里相隔,但是还是忍不住为逝者伤悲,为生者担心,早晨看到头条新闻,玉树温度降至冰点以下,那是在屋子里,也冻得伸不开手的温度,那些灾区的人,却只能在寒冷中瑟瑟发抖。


    忍不住想,如果自己是父母,看到心疼如宝的幼儿如此悲惨,该当如何想?如果自己是子女,看到头发斑白受了半辈子苦的父母老来还要忍受流离失所之苦,又情何以堪?更何况,在这场灾难中,多少父母失去孩儿,多少子女失去父母。


    作为打工一族,我就算倾其所有,只怕也帮不上太多,但是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如果每人都给出一份帮助,那么也许会挽回一个家庭,救回一个生命。让一个孩子少冻一天,让一个父母少伤心一天。

    去年地薄雾浓云愁永昼震比亚迪也捐助1000万元现金,1000个千斤顶,是首个捐款超过一千万的企业。心底还是有些安慰的。我从04年来深圳接手比亚迪这个项目,到今年,比亚迪的股票从7块钱,到现在的80块钱,人员从3万人到16万人。不管企业捐助的动机如何,也许是炒作,也许是真心捐助,但是至少是对社会有益无害。企业做公益,也是其对社会尽责、回报社会的一种表现。


    比亚迪等汽车企业在关键时候显示了巨大的魄力,我们需要更多这样有血性的企业。积极参与这场抢险救灾的艰巨战争,这也是包括你、我、他在内的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让我们一起为玉树人民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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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0日 | 标签: , ,


  武汉,自古为交通重镇,兵家必争之地。九省通衢,水陆码头,曾经多少名流仕子、客商官宦、贩夫走卒,南来北往,成就了这一处名城。


  曾经有一段时间,很沉迷于新写实主义小说,对池莉、方方笔下老汉口种种市民生活细节神往不已。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承认,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大秀场,我们身在其中有意无意地演绎着悲欢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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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7日 | 标签: , ,


    清明假期,天气阴沉,刚刚给妈妈扫墓,心情不好。突然想到了2003年也是同样的压抑,那一年美国出兵伊拉克,SARS使中国笼罩在一片愁云之中,工作面临瓶颈,熟悉的人又一个一个离自己而去,真的是很绝望,很无助,世界的末日好像就要来临了。于是把03年的文字和图片重新搬了过来。



    蝴蝶离开 飞鸟落地

    这是近来少有听到的挽联,不过我认为将蝴蝶离开 飞鸟落地改为:蝴蝶离去,飞鸟落地更好些。

    大家都知道蝴蝶是张国荣的程蝶衣,飞鸟是在阿飞正传中著名的那段话:“世界上有种鸟没有脚,生下来就不停地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一辈子只能着陆一次,那次就是它死的时候。”

    而上一次看到印象深刻的挽联是古龙的,“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

    我相信有很多人爱上张国荣是因为他的歌声,

    但我确信更多人爱上他是因为他的电影。

    4月1日,那只我们原以为会永远飞下去的小鸟突然落到了地上。

    从此,我们只能从过去的光影里找寻对他的回忆。

    4月7日的香港为一个人而失去彩色。张国荣的葬礼在北角的殡仪馆举行,特别赶了过去,可惜人多,没有进入灵堂。不过朋友们的哀思已经代为传达了。

   本人不是张国荣的歌迷,广东话的歌我听得很少,他饰演的电影角色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次前去,只是因为他代表了一个时代,我感到了生命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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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的香港是黑白的

    黑色的是人们的服装

    估计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看到这么多人同时穿着黑色的衣服出现,除非是好莱坞到中国拍MIB的第三集。

    为了参加追悼会,找出一套黑色的衣服,很少见我用这么稳重而深沉的颜色的,一照镜子,酷了许多。 

   4月7日的香港为一个人而失去彩色

   4月7日的香港是黑白的

   白色的是堆积在殡仪馆前的鲜花

   白色的还是本来蓬头垢面的欧阳锋一身白衣如雪,长发披肩,执剑浅笑的样子。那一刹那,他的性别已经无所谓了。那般美轮美奂。难以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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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极度喜欢浪漫的人,但我从来没想过当这么多鲜花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会感到无比的忧伤。

    看来,鲜花是伤感地浪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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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文华24层向下坠落时,他在想些什么?蝴蝶一定很纳闷:天堂不是在上面吗,我怎么扑向相反的方向?

    乾在上,还是坤在上?对于双性倾向的张国荣这永远是个要命的挣扎。 

    我以前也称不上多喜欢张国荣,但联想到当年喜欢的人们一个个排队似的死掉,心情也很是不爽。

    从翁美玲开始,一直到张雨生,掰手指数数都有一大串。谁有兴趣的话还可往里添不少名字。

    我以前很讨厌陶金,也很讨厌高枫,但他们毕竟是死了,也就无话可说了。

    我们熟悉的人正在逐渐死去,说明我们自己也老啦。


04

    死都要选择一个离经叛道的日子,这就是有个性的张国荣。

    在这个娱乐圈里,有不少艺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撒手人寰:疾病、意外、自杀、谋杀……然而没有哪个艺人比张国荣走的更突如其来、更决绝惨烈。

    “1963年4月16日下午3点前的一分钟,这是你无法否定的事实,因为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事是你无法否认的。”阿飞张国荣就是以这一分钟的无赖和执着进入女店员张曼玉的梦境与情感中。这一分钟的呼吸,这一分钟的城市,以它短暂易逝的记忆方式,而使人眷恋和无法抗拒。

    前几个星期刚背下了王家卫电影中最著名的那些对白,发现,最能打动我心的都是由张国荣而非梁朝伟来演绎的。 

    在以后的某个日子上午或下午的某一分钟,我也将认识一个人,而对我来说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已经是过去了。

    《霸王别姬》,影片的开头:二人化着当年《霸王别姬》的旧妆来到空无一人的剧场,霸王一脸的雄心壮志,虞姬一样的千娇百媚,二人准备为自己唱那最后一曲当年的成名作——“霸王别姬”。唱到最后,虞姬手腕一抖,宝剑出鞘,但见灯光一亮,虞姬死在了自己的剑下!因为在最后那一刻,程蝶衣将道具剑换成了那把随着自己成长的古剑。戏里戏外,虞姬都死在了楚霸王的怀里。 

    请微笑地允许他,过一个人的日子。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

    张国荣,当爱已成往事。

2010年3月27日 | 标签:


黄昏


    百花烂漫之时,女人的衣服开始缤纷,银装素裹抑或浓妆艳抹,有人将身子当成画板,五颜六色齐上阵,斑斓如圣诞树。关于颜色,白色是百搭,配黑色经典,配红色妖艳,配紫色矜贵,配粉色娇嫩,配绿色清新,配黄色亮丽。

    《红楼梦》一书名副其实,处处充满色彩的对比和搭配,万紫千红绚丽灿烂,从亭台楼阁、山水池鱼、居室陈设、家具器皿到服饰装束、花卉果蔬都充满色彩。第三十五回的回目更是用两个极艳丽的颜色对仗工巧,“白玉钏亲尝莲叶羹,黄金莺巧结梅花络”,原本寻常俗气的名字像一幅水彩画。穿衣也是一样的,颜色搭配能使普通衣饰穿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黄金莺说大红的须是黑格子才好看,或是石青的才压得住颜色,足见曹氏精于色彩的对比搭配。同事有一件心爱黑色长大衣,到是端庄,穿着略显暮气沉沉,无意中戴了明黄色的齐肘长手套,一下子亮起来,得了这经验,在黑色蓬蓬裙下穿鹅黄色 ** ,活泼别致。自此知道世间的事,不仅是一物降一物,黑色压得住红色,黄色压得住黑色,一色降一色。

    王维的山水田园诗,爱用清雅素净的颜色,“清浅白石滩,绿蒲向堪地”,读完此二句入眼即是一幅画,这些色彩浑然天成美不胜收。李商隐的七律爱用色彩浓郁的词,“曾是寂寥金暗烬,断无消息石榴红”,艳丽的色彩与凛冽的感情突兀地组合一起,叫人茫然眩晕,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女人穿衣如同诗家作诗一般,无须花言巧语堆砌,只要点睛一笔。每一个颜色都是独立的有生命的存在,胡乱搭在一起难免起争端不和谐。
 


    关于奢侈品,是永恒的热门话题,乘电梯那几十秒,有经验的女子都能发表一长篇议论。也同好友时常讨论路易威登,那著名的手袋也是有气场的,需要强大的搭配来满足,总不能穿着廉价地摊衫挎着它招摇过市,它们天生是用来装饰香奈儿、迪奥之流的。寻常白领的月薪勉强能买到一个过时的手袋,又要省吃俭用地添置一套行头与之相配,为着上衣配裤子,为着裤子配鞋袜,永无止尽。如此下去,苦苦劳作只换得一身名牌,多么苍白危险。

    那些长下班都要挤公众交通工具的女子,最好不要咬牙切齿地添置奢侈品,挎着一只名贵手袋挤在地铁里,又要找平衡站稳,又要提防小偷下手,左顾右盼仪态尽失,倒不如背着布袋潇洒自在,姿势太难看,就输定了。虽然从古至今,人们的眼光都很实际,先敬罗衣后敬人,但有些衣饰是不分贵贱的,要看穿衣人的气场,有人能将几片粗布穿的无比倜傥,有人却将迪奥的背心穿成地摊货。

    一个女友是奢侈品爱好者,某一日靠着衣柜看过去,一件大衣能换一平米,一柜子华服好几十平米,难怪买不起房,这才下定决心节省开支,难不成一辈子住在大衣里——真不应当批评男人,你抽烟抽掉我一套房子。
 


    关于饰品,最是一身装扮的关键,一不小心就由画龙点睛变成画蛇添足,女友抱怨自己的同事好显摆,穿大领毛衫配短项链,故意将链坠露出来。其实大领毛衫要配长项链,坠子自胸前南北半球间垂下,珠圆玉润。短项链适合小鸡心领,露一点点宝光就好,矜持含蓄。年轻女孩子即使戴细细的银链子也很好看,静静躺在锁骨上相伴流年。

    单衣外面罩件小针织外套提升知性气质,窄腰带,系松一点当做腰链,宽腰带,系紧一点突出三围。春日搭配不可或缺的是丝巾,系在领口优雅,系在腰间浪漫,顽皮了还可包在一头乌发上,又时尚又清爽。

    耳环的搭配同衣领及发型息息相关,若是一头披肩长发戴米粒大小的耳钉,根本如同没戴,脑后盘髻带珍珠耳钉,整个人顿时优雅温柔起来。有个女友是美容师,伊多年观察美色得出一套经验,耳环形状要同面孔、眉眼形状相反,才能找到平衡,柳叶眉细长眸子的女子戴水滴形耳坠,笑起来不知有多媚。
 


    关于穿衣妆扮,最最重要的法宝是面部表情及肢体语言,无论穿什么,都要换上如花笑靥,才能令人眼前一亮。无论坐在何处,都要挺直背,才能显出衣饰的归属感。但凡叫人看得出你出门前苦苦对镜斟酌一小时的妆扮,都是失败的。一切浑然天成,是人穿衣,不是衣穿人。

2010年3月17日 | 标签: , ,



全城热恋


    《全城热恋》是一部很好看的爱情电影。当然,这也是一部很通俗甚至说有点滥俗的爱情文艺片,有不少明星养眼,有不少桥段搞笑,有不少场景让你记忆犹新;最后,还能结结实实的温暖你一把。

    这就足够了,总结中心思想是中学语文老师的活,看电影就不必了。

  从叙事手法上来说,《全城热恋》一点也不稀奇,类似的浪漫爱情集锦片在好莱坞汗牛充栋,这种多人物互相勾连的结构,往大了说有《通天塔》《撞车》,往小了说《爱情麻辣烫》也可以算进来。

    《全城热恋》一共有六个小单元,有四个是一对一的爱情故事,一个是伤害与弥补外加意外收获的爱情故事(段奕宏让我极为矫情的想起了聂赫留朵夫),还有一个则是父子冰释前嫌重归于好的故事。

    百度了下导演夏永康的资料,果然来头不小,虽是初执电影,但已年近半百,而且是香港娱乐圈首屈一指的摄影师,跟许多明星都私交甚笃,所以老夏搭台,一干明星迅即云集而影从。而二十世纪福克斯的青睐显然也能印证这位老处半夜凉初透女作导演的实力——他们上次投资亚洲拍的是《贫民窟的百万富翁》,而最近一次被全世界观众熟知的出品则是《阿凡达》。

    四十三天就拍摄完毕的《全城热恋》绝无粗糙之感,全片胜就胜在有细节,细节就细在有悬念,悬念就悬在那老生常谈的八个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譬如大S扮演的那个不良少女,去纹身,一年纹一个圈,余文乐扮演的纹身师向她求爱,大S不允。后来才知道,飚车、游夜泳,都是搞临终关怀。原来大S也有绝症,活不过几年,多活一年,就在胳膊上纹一个圈。最后,涂着黑眼圈的大S在空调师傅谢霆锋的机车后座安详的闭上了眼睛……

    譬如徐若瑄饰演的白骨精,遭遇了空前木讷的帅哥厨师吴彦祖。在两条卡通鱼的注视下,吴帅哥就是对徐美女下不了手——准确的说,是下不了嘴。于是,徐美女赌气离开,每当吴帅哥打一通电话来追问行踪,徐美女就偷偷的记在便利贴上,天长日久,徐美女就把这些便利贴拼成了一个大大的“心”形(我怎么想起了陈乔恩?)。但是,偌大一颗心就是少中间那一块,徐美女便给不了吴帅哥重修旧好的理由。直到一次,徐美女不小心弄乱了全部的便利贴,手忙脚乱再贴将上去,居然发现一颗完整的大“心”赫然在目……

    譬如井柏然和付辛博,看起来毫无关系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块手表在片尾抖出了父子关系的包袱,而且父子两代傻小子追求爱情的方式居然是如此类似的愣头青……

  譬如张曼玉,只在吴彦祖的寿司店里惊鸿一瞥,整个电影院里便一片惊呼……

  影片让我想起了北京认识的一个小女生,她在离开前跟我说过一句话:爱情,如今已是个奢侈的东西。

  也许,下回再搞奢侈品展,在卡地亚和百达翡丽的旁边,应该立一个干干净净的柜台,上面摆束花,再工工整整的写俩字:爱情。

  相亲相的是婚姻,不是爱情。待嫁待的是家庭,也不是爱情。

  没什么可说的,有些事情,你相信,她就是真的——譬如爱情。

  下手要狠一点,可做可不做的,做;可放可不放的,别放。
  
  少年保尔·柯察金被关进监狱,同牢房关了位一位姑娘,知道自己明天将被敌人强奸,晚上就摸黑搂住小保尔,要把自己的贞操献给他。

  保尔拒绝了,然后,便是错过冬妮娅、错过丽达,自此,保尔再没有过幸福,一直到完全不能进行性生活的时候才被达雅“收养”,寥度此生。

  爱情往往是被懦弱杀死的。保尔拒绝女孩的贞操,当然还谈不上拒绝爱情,但是少年血气时尚且如此怯懦,可见,保尔这一辈子不会有女人缘。

  所以啊,吴帅哥孤注一掷,做了个完美的寿司,接着便是倾情一吻。

  所以啊,井柏然在酷暑中站满了一百天,奇迹便最终在站台闪现。

  皆大欢喜,即使以后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离婚分家,起码也做过了。

  即使有过失败的经历,也要屡败屡战为宜——单亲爸爸张学友便是凭借这种精神,和沦落为洗脚女的钢琴师刘若英甜蜜的见光恋了。

    假的亦是真的,伪装不应剥去。

  在发烧的城邦里,烈日炎炎,人人欲望澎湃,却遍寻不到爱情。

  其实再多走一小步,多坚持一小下,转过那个街角,你就能找到传说中的爱情。

  在发烧的城邦里,夏永康说,转角全是爱。

  北京遇到的女孩后来远嫁八闽,现在正幸福的等待爱情的结晶在虎年降生。
  

2010年3月15日 | 标签: , , ,



01

这次没有着重讲究吃的,而是选择了一个环境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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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边的小木屋,直接就能看到河景,晚上的夜景还是挺漂亮的。



03

这家主要是做政府生意,服务很一般。这是焖豆腐,里面有些海鲜的,不过看着像日本豆腐啊,不知道是不是传统菜式。



04

这叫什么肠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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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蛏抱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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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菇炖豆腐,多像东北菜小鸡炖蘑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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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还有一项技能,就是能把美女照成让人崩溃和丧失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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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和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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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们送的生日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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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根第的黑皮诺。

据说产量最少,酿造的难度最高,很难喝得到质量比较好的,生长在南坡,受阳光较少,称为葡萄酒中的公主,颜色为浅红色,像是樱桃一般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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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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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版的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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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于智利的葡萄酒,味道较浓郁,色深,为赤霞珠,颜色是黑加仑的颜色。

2010年3月12日 | 标签: , ,



三颗心


    偶尔贪玩不更新,总有人问,还写么?会一直写下去么?

    为什么不?当然要写,空气清醒的早晨,阳光明媚的午后,华灯初上的黄昏,都是写字的良时,这是难得的不花钱的消遣。

    从来不认为写字的人会不快乐,也并不像部分文艺青年那般熬夜五更呕心沥血,靠写字成名的,诸如安妮宝贝,郭敬明,看似愁绪万千地写着明媚忧伤的句子,可他们那一个不快乐?文字也是一门生意,做的好了名利双收衣食无忧。

    或许未成名却又渴望成名的写者,才会矫情地认为写字不能带来快乐,亦不能做,一边写着海棠泣血,一边痛并享受着。

    也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纯属爱好和游戏,没有心计负担,想到什么写什么,爱什么写什么,自娱自乐,留待以后做摇椅上的读物。

    理想工作是图书修补员,或专门找错别字的编辑,捧一杯茶,静下心,逐字逐句探索文字的奥秘,就那样恬静地微笑着老去,而不是挤在各种交通工具上争夺名和利。

    一个朋友说,当我老了想重温当年,一定去看你的字,那里记载着他一生最好的时光。

    几十年过后,当我们老去,当年的西装不再合身,当年的舞曲不再流行,当年的爱情已相濡以沫抑或相忘江湖,不要紧,至少还有这些文字,这些文字从未改变初衷,一直在原地等着有朝一日被翻开,哗地一声,华服热舞还有仰慕的人,一切历历在目。
 


    生日那天问以前的朋友:“要不要听一个故事?”

    几年前在成都,见到一个女同学,她和一个男人同居,租住顶楼貌似仓库的地方,阴暗潮湿,为着节约电费,用最小瓦数的节能灯。家徒四壁,睡地铺,不足二十平的房间,中间用一面旧布隔开,靠门处睡着男友的亲戚,靠窗处挤着他和她。没有梳妆台,一张旧木桌上摆满厨具,客人找不到下脚的地方,扶墙金鸡独立。

    她不是不漂亮,亦不是不能干,一个人的薪水养着那间屋子所有人,男友高大英俊,刚跳槽找不到满意工作,偶尔发点小脾气,过后跪地求饶。朋友们都劝她离开他,她说,这是一个男人事业刚起点的时候,需要扶持,不能在关键时刻落井下石,况且,他们相爱。

    后来那模特似的男人果然创出名堂,过不久便远走高飞,她受重创,心灰意冷之际接受一个追随裙下多年的老臣子,那人待她一如公主,却在谈婚论嫁时听到流言蜚语,不欢而散。

    她流着泪说,原来他们是有真心的,只是真心的玩,不是真心的白头偕老。她感叹二十六岁的人生伤痕累累,不堪回首。

    故事讲完,他听的莫名其妙:“你想说什么?”

    “想感谢你,没有给我这种回忆。截止目前为止,我人生里没有不堪回首的过去,所以你要继续赐予温暖明亮的回忆。”

    “小孩子能有什么过去?努力将来才是正经。”

    一个人不肯承认另一人长大,大约是因为他觉得孩子易控制,抑或他喜欢孩子。

    经常有那种渴望,渴望在十八岁之际认识现在遇到的人,因为对那时的自己很满意,喜欢那时的样子,白衣倜傥孤芳自赏。

    “据说当年你是著名杀手,碰巧我最反感这一类。”

    原来,在什么时候遇见,也是安排好的,不能自行更改剧本,那样结局会很糟。
 


    酒鬼靠等我换衣服去吃饭,指着桌子瓶瓶罐罐说,段老板害了你,原本你是多么朴实无华的男人,只在冬天用大宝的人。

    段老板那一张嘴,树上的雀儿都能哄下来,她捧着一大盒护肤品相赠,却说这是今春新产品,帮忙试试效果如何,这样会做人,不愁没有出路。

    她店里有美容师芳龄二十五,成日长嗟短叹,忧心自己要做圣斗士,段挑着眉说,有魅力的女子,三十岁尚有大批狂蜂浪蝶,没能耐的,十六岁就开始排队等候。

    酒鬼为这句话鼓掌,这两个刻薄的人,但凡真实的话,总是刻薄的。

    裙下臣众多的段老板在这个春天要做新娘子,酒鬼说,开到荼靡,原来白开了一夏。她竟找了那样普通的一个男人,待她也很一般,那样的人,也许别的女人看都不会看一眼,却叫她面带喜色,自以为终生有靠——可见女子活的多凄凉,随便一个小男人几句好话就哄的服服帖帖。

    酒鬼不了解,段老板有风尘慧眼,那男人处处以她为先,各类节日进贡美酒美食,深夜将女友的闺蜜逐个送回家,一起吃饭永远第一个抢着买单,女人们聊天时在一旁微笑沉默,从来不使女友难堪。他虽是一个平凡男子,但谁都看得出他爱她,若不爱,再高大英伟卓尔不群有什么用?

    准新娘的气色好的不得了,整个人容光焕发,面上有一层晶光,眸子水盈盈,忙着买家具,穿一件粉色小皮裙,走动时臀部似会放电。这才是用来享受的爱情以及值得托付的婚姻。若像言情剧里爱的死去活来,成日哭哭啼啼面黄人瘦,有什么好?横竖不过几十年,何苦折磨自己。

    店里的顾客争着拥抱她,俗套老土的祝福显得十分煽情,亲爱的她,一直是个深藏不露的生活高手,想必会适应婚姻生活,不动声色地白头偕老。


2010年3月11日 | 标签:


浪漫星空


01


城市起来越大,


人越来越多,


夜景越来越辉煌,


可是我们头上的星空却越来越暗淡。


02

记得中学的时候参加天文兴趣小组。每个星期两次到学校的天台上躺在那里,对照着星空图来识别天上的星星。


多年过去了,当初躺在旁边的那位女同学都不知道上哪去了,似乎连是哪位女同学都记不清了。


但依然记得那清风吹拂夏日的夜晚和满天的繁星。



冬季御寒时尚耳机

03

南中国的天气就这样降下来了。


除了身上穿着像只企鹅以外,其实最容易散发热量的反倒是脖子、脑袋,耳朵等这些暴露在外面的地方。


别的都好说。


但这耳朵一遮起来,就很难保证时尚了。


这里给个不错的建议。


弄个时尚的耳机,大大的,头戴式的那种,把耳朵严实地包起来。



创意小本子

前段时间博客无法访问了。


所以博客也不保险。


最好的方法还是买个传统的本子。


手抄下来,然后加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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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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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意思的是外面还有一个收纳袋。


考虑得真细致。



牛皮包

韩国的设计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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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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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很好玩。


白天的时候能够像太阳能电池一样收集能量。


到了夜晚,有光感元件,知道天黑了,于是就会动用白天存储的能量自动亮起来。



袖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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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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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神秘礼物,都舍不得打开漂亮的包装盒。



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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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业装需要用到的领带,这个颜色,夏天用应该很清爽的。